刘义成与青岛胶州三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2民初114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义成与被告青岛胶州三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青岛胶州三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义成撤回对被告青岛胶州三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郭静
人民陪审员赵桂兰
人民陪审员林丽萍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宋福顺
书记员赵青媛
书记员许郑楠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