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龙与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赵红良、赵小刚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陕1002执568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程龙与被执行人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赵红良、赵小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1002民初2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赵红良、赵小刚逾期未履行法律义务,权利人程龙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支付砖款31696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96元,本院依法受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商洛市顺天建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案款32032元,被执行人赵红良履行案款340元,本院向申请执行人程龙兑付案款31992元,缴纳案件执行费380元。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1002执56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4月15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