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新律师事务所与张淑红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208民初1787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河北冀新律师事务所与被告张淑红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河北冀新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北冀新律师事务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河北冀新律师事务所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窦广同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高永悦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