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普云惠医药有限公司与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3民初4456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被告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2021)京0113民初4456号判决书已生效。被告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价值500万元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幸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仝贺
书记员茹越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