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新宁县贝佳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11执1180号
判决日期:2021-06-26
法院: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东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宁县贝佳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涉案的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等设备被第三人新宁县崀山医院有限公司占有,致使原物无法返还,且双方关于折价赔偿的数额不能协商一致,故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9)鲁0611民初223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胡楠
审判员黄雯
审判员黄德光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王肖涵
判决日期
20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