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思利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宁夏永源铁合金有限公司、赵松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104民初11819号
判决日期:2021-06-25
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思利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永源铁合金有限公司、赵松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9日立案。原告天津思利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天津思利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275元,由原告天津思利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高晓青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刘桐
书记员郭彩玲
判决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