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兴平商砼有限公司与民勤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621民初150号
判决日期:2021-06-25
法院:民勤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民勤县兴平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某、仲某、民勤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原告民勤县兴平商砼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民勤县兴平商砼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39元,减半收取819.5元,由原告民勤县兴平商砼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生源
人民陪审员魏金平
人民陪审员刘建华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白伟
判决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