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辉与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15民初3562号
判决日期:2021-06-25
法院: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张全辉与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张全辉于2021年6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张全辉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198元,由张全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宗武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尹恒
判决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