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胜强与王亚东、洛阳思翔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豫0122执2898号
判决日期:2021-06-25
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郑胜强与王亚东、洛阳思翔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4131.0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34900元。洛阳思翔劳务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18日将220000元支付给郑胜强,本院已于2021年6月22日将14900元支付给郑胜强。至此,郑胜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122民初9211号民事判决书和(2021)豫01民终31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审判员宋卫中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张梦阳
判决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