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6269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吕浩
联系方式:0755-26084178
注册时间:2003-11-06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205
简介: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搪瓷钢板(或搪瓷制品)的销售(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工程咨询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劳务派遣;货物运输; 公路道路养护与维修;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养护与维修;隧道养护与设施维修;桥梁养护与设施维修:水下爆破工程;搪瓷钢板(或搪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建筑用砂、石料及石粉加工、销售;页岩开采、露天开采。
展开
杜长军与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宁0104执4917号         判决日期:2021-06-25         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杜长军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银兴劳人仲裁字[2021]77-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执行。 本院立案受理后,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故本案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杜长军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银兴劳人仲裁字[2021]77-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6-25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