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存英与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202民初3662号
判决日期:2021-06-25
法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陶存英与被告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原告陶存英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陶存英撤诉。
案件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计350元,本院予以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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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审判员汤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胡学明
判决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