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健康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19)粤0402民初14925号
判决日期:2021-06-25
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健康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2月6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已减半收取受理费7795元,由本院退回给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合议庭
审判长廖新星
人民陪审员张春英
人民陪审员刘颖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朱海瑜
判决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