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4盐城市海河泵业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903民初874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24
法院: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盐城市海河泵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原告盐城市海河泵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盐城市海河泵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23元(已减半),保全费2105元,合计5128元,由原告盐城市海河泵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剑武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成诚
书记员陈静
判决日期
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