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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群
联系方式:027-84898447
注册时间:2002-06-18
公司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东合中心A座(17C1地块)
简介:
机械工程设计、研究及制造;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市政以及其他行业的工程设计;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至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总承包;非标电气自动化设备的制造及安装业务;承包境外机械、建筑、环境防治、消防设施专项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构件及预应力空心板制造、销售;软件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劳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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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曼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辽0103执保1581号         判决日期:2021-06-24         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省金曼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要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作出的(2021)辽0103财保48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160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等值财产(财产仅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汽车、工程机械)。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姜延新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尚思瑶
判决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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