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英杰与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利津县分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522民初1155号
判决日期:2021-06-24
法院: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盖英杰与被告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利津县分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原告盖英杰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盖英杰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盖英杰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高汝强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高娜
书记员宗玲玲
判决日期
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