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红生、刘红平与被申请人陕西众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内2921执保38号
判决日期:2021-06-23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内2921财保16号民事裁定书
判决结果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陕西众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阿拉善盟电业局的工程尾款95340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云文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玉琴
判决日期
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