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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浩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成胜
联系方式:0531-88168997
注册时间:1998-10-07
公司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浩岳财富中心717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及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拆除工程(不含爆破)、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劳务分包(以上凭资质证经营);建设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凭资质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项目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空气净化设备、建筑装饰材料、体育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铝合金加工;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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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82民初5830号         判决日期:2021-06-23         法院: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06265940D。 原告山东盛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浩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诉称,2018年11月9日,原被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被告将对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给原告,现因被告违约,被告存在欺诈,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法定情形,故诉至法院。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撤销原、被告2018年11月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年9月29日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债权转让款81000000元及利息。 被告山东浩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刘武清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冯莲云
判决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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