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孙明业与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30民初762号
判决日期:2021-06-23
法院: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明业诉被告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2021年5月27日,原告孙明业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孙明业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余中文
二O二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徐芳芳
判决日期
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