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弄怀石场与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万卫国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桂1002民初476号
判决日期:2021-06-21
法院: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富宁县弄怀石场诉被告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万卫国、王松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受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富宁县弄怀石场于2021年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富宁县弄怀石场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748元,减半收取874元,全部由原告富宁县弄怀石场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梁海青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阮泓钢
判决日期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