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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集体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60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祝亮
联系方式:0912-5649810
注册时间:1984-04-20
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文化广场4号楼3楼
简介:
许可经营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矿建工程、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路、环保、城市亮化、装饰装潢、钢结构、防水防腐保温、土地整理、水流域治理、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开发;管线巡护;现代服务业管理服务;农业综合开发;植树造林;建筑装饰装潢材料、防腐保温材料、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水暖器材、钢材、水泥、石子、沙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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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马正轮与被告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延喜庆提供劳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826民初1151号         判决日期:2021-06-22         法院: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某与被告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延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8日立案。原告马某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马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马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晟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贺芳芳
判决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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