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建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1202执恢277号
判决日期:2021-06-21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泰州市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建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向本院表示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本院作结案处理。被执行人已缴纳执行费人民币50元。至此,泰州市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泰海民初字第2128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判决日期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