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立恒建材有限公司、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114民初305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21
法院: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沈阳立恒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4月9日作出(2021)辽0114民初3057号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95602.3元。申请人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被申请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95602.3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邢震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高宇婷
判决日期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