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江苏锦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锦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锦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先虎
联系方式:18901409822
注册时间:2012-07-05
公司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平桥镇上河居委会工商西路323号
简介:
钢结构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金属门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外墙保温、防渗、建筑物纠偏和平移、桥梁伸缩缝安装、非开挖管道定向穿越、特种防雷技术、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楼宇亮化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模板脚手架搭建工程、塑胶跑道、塑胶场地、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照明灯具、智能温室大棚、温室设备制作、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除外)、环保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灯具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徐超与江苏锦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1302财保304号         判决日期:2021-06-22         法院: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徐超与被申请人江苏锦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徐超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保全被申请人江苏锦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40万元。申请人徐超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锦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4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朱颖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郭睿
判决日期
2021-06-2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