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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2238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同敬
联系方式:0532-58810578
注册时间:1981-12-06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68号
简介: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建设;公路交通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环保工程、防水保温、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特种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养护;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业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及工程设计、施工、科研、检测、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资质证书范围内的装饰装修;船舶机械租赁;销售非金属矿石、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生产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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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众力建筑设备租赁部与常州天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829民初239号         判决日期:2021-06-22         法院: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嘉祥县众力建筑设备租赁部(以下简称众力租赁部)与被告常州天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公司)、被告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中建集团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中建集团登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均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应将本案移送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被告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处理。 原告嘉祥县众力建筑设备租赁部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421元,予以退还
合议庭
审判员翟东方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赵忆雪 书记员翟诗蕴
判决日期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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