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鸿灵门窗有限公司与云南恩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231民初281号
判决日期:2021-06-21
法院: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鸿灵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恩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3月10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云南恩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根据原、被告于2020年5月27日《承揽加工安装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认为本案应当移送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周家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董洁
判决日期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