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中汇建筑材料租赁站与兴安盟鑫开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赵彦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208民初131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21
法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科右中旗中汇建筑材料租赁站与被告兴安盟鑫开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赵彦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06月0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科右中旗中汇建筑材料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6元、保全费920元,合计1426元,由原告科右中旗中汇建筑材料租赁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连山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魏林
判决日期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