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雄与芮郑、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402民初890号
判决日期:2021-06-22
法院: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雄与被告芮郑、被告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刘雄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10000元,并于当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刘雄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熊鹰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王昕
判决日期
20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