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俊超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1行初44号
判决日期:2021-06-17
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卢俊超诉被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中,原告卢俊超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卢俊超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卢俊超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长辛崇增
审判员刘英飞
人民陪审员杨会云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王鹏
书记员张冉
判决日期
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