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德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七台河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黑0622民初1787号
判决日期:2021-06-17
法院: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肇源县德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七台河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原告肇源县德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肇源县德钰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73元,由原告肇源县德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宇峰
审判员刘虹霞
审判员李佳音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刘佰奇
判决日期
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