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懋安与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桂0108民初1892号
判决日期:2021-06-17
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懋安与被告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原告朱懋安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朱懋安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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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审判员李晓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陆茜
判决日期
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