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宏都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通辽市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内0502民初4558号
判决日期:2021-06-16
法院: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内蒙古宏都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通辽市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内蒙古宏都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递交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通辽市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内蒙古宏都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11.00元,由原告内蒙古宏都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董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王伟
判决日期
202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