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平果市人民医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191财保437号
判决日期:2021-06-15
法院: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平果市人民医院(曾用名平果县人民医院)、平果鑫铝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广西平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8885864.94元或查封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案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平果市人民医院(曾用名平果县人民医院)、平果鑫铝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广西平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三千八百八十八万五千八百六十四元九角四分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俊阳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孙培
判决日期
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