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金立与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303民初296号
判决日期:2021-06-15
法院: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傅金立与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原告傅金立于2021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傅金立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傅金立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董富强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赵依南
判决日期
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