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舜勇与广西明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英松甘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桂1302民初2618号
判决日期:2021-06-15
法院: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邝舜勇与被告广西明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英松甘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30日立案。2020年8月7日,原告邝舜勇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邝舜勇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8元,减半收取39元,由原告邝舜勇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曾强
审判员蒙柳明
人民陪审员周艳桃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法官助理周亮亮
书记员刘国伦
判决日期
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