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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5218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绍波
联系方式:0833-5672462
注册时间:1980-07-16
公司地址: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
简介:
金属结构件、施工专用设备、环保设备、启闭机、起重设备及相关吊夹具、模具等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与服务;钢结构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水利、水电工程数据采集、测量、监视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电气设备、配电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系统等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与服务;盾构机等隧道掘进设备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输变电、微波通讯设备等成套、安装与维修;地铁、输变电、微波通讯的线路、铁塔及紧固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与服务;安全咨询培训与评价、安全产品成套、安装与服务;经营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业务;汽车货运。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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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成都曼斯克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1126民初54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都曼斯克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1)川1126民初540号民事裁定,根据该裁定,冻结了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的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保全财产价值以48000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一年。成都曼斯克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支行的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吴刘壮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艾文雁 书记员黄婷
判决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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