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03民初4404号
判决日期:2021-04-16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淄博莲池妇婴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张民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000847.5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并已提供相应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000847.5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西现代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学敬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孙宝童
判决日期
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