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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建生
联系方式:0358-3530869
注册时间:2006-04-17
公司地址:吕梁市交城县北关东环路
简介:
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道路养护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机场场道工程、管道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安防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特种工程、起重设备安装、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房屋拆除、体育场地设施安装工程、装配式建筑施工、原木道路景观、雕塑设计与施工、施工劳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服务;在义望村东从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机制砂、碎石、水稳料、沥青料等材料生产、销售、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建材经销;沥青混合物经销;水泥稳定混合物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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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运城市东盛水泥制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杜宝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晋0802执1285号         判决日期:2021-03-16         法院: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运城市东盛水泥制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杜宝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晋0802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运城市东盛水泥制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景冬英、解小强至今仍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杜宝河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权益,所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的财产以人民币元为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为三年。 对无法分割的不动产以及其他无法直接体现资产价值的财产可全部查封、冻结。 如需继续查封的,申请执行人需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继续查封、冻结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此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鱼晓辉二0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吕飞晖 书记员张栋琦
判决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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