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亚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07民初6676号
判决日期:2021-03-01
法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亚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与被告友好协商为由,于2021年3月1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重庆晋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依婷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法官助理牟仪
书记员陈佩宇
判决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