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友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吉0322民初540号
判决日期:2021-06-10
法院:梨树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廊坊市友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原被告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原告廊坊市友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廊坊市友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928.00元,由原告廊坊市友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建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李达
判决日期
202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