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7程安侠与徐州市美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24民初3557号
判决日期:2021-06-10
法院: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程安侠与被告徐州市美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程安侠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程安侠撤回对被告徐州市美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13元,由原告程安侠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武震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法官助理胡岩
书记员张莉莉
判决日期
202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