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刚与李洋、玛纳斯县飞洋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新2324民初936号
判决日期:2021-06-09
法院: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郑志刚与被告李洋、玛纳斯县飞洋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原告郑志刚于2021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郑志刚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郑志刚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敏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姜雯
判决日期
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