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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4426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新春
联系方式:028-80749176
注册时间:2002-06-06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90号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施工专业作业;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测绘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电气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通用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业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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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玉与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80民初1105号         判决日期:2021-06-09         法院:简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世玉与被告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简阳天慧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9日立案。原告吴世玉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吴世玉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吴世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鸣梅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佟鑫
判决日期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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