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焦磊
联系方式:0311-87119073
注册时间:2009-04-24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简介:
视听节目制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制作;音乐及视频产品互联网销售;视听节目播放设备、广播电视测量仪器、数字化多媒体组合机、通讯设备、食品、文化办公用机械的网上销售及线下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多媒体播控平台的设计、研发、维护及管理;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网络技术、通讯传输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及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孵化服务,众创空间经营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服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配套供应及组织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维修等相关服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范围以许可证核定为准);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73民终1267号         判决日期:2021-06-03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690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判决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69012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8880元,减半收取19440元,由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6016元,减半收取18008元,由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周丽婷 审判员范米多 审判员马兴芳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董欣 书记员张雪婧
判决日期
2021-06-03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