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国与河北山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春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727民初197号
判决日期:2021-06-03
法院:阳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高志国与河北山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春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5日立案。原告高志国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高志国撤诉。
案件受理费4619.6元,由原告高志国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贵新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胡薇
书记员贾娇
判决日期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