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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61624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勇
联系方式:0816-2417949
注册时间:1993-04-08
公司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简介: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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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霍英俊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川0722执403号         判决日期:2021-06-03         法院:三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霍英俊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本院作出的(2020)川0722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霍英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兵申请执行,要求霍英俊给付代偿税收款2624389.98元和自己占用利息。本院于2021年3月1日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霍英俊的银行、不动产、网络资金、证券、车辆、工商登记、保险等财产信息进行了调查,发现霍英俊在绵阳市游仙区××坊村二社的一宗共有用地使用权(轮候查封)),未发现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信息。到其户籍所在地走访了解,也未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霍英俊接受了本院的询问,已经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对外公布。前述执行措施已经告知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其认可本院的调查,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川0722民初238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凭本裁定和身份证明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曾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谭钧 书记员刘雨鑫
判决日期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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