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鹏与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红兵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青0103民初223号
判决日期:2021-06-03
法院: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鹏与被告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红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后,原告郭鹏于2021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告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红兵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郭鹏撤回对被告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红兵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144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郭鹏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江红
人民陪审员陆娟
人民陪审员王生英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杜文燕
判决日期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