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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绅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鲍新辉
联系方式:0429-8222333
注册时间:2003-03-13
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2号楼C
简介:
建筑幕墙的施工与设计;消防工程的施工与设计;装饰装潢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脑及耗材销售;工矿工程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建筑劳务承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防弹、防爆玻璃设计与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写真、喷绘、牌匾、图版、灯箱加工、广告制作与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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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与毕某、辽宁绅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1403民初890号         判决日期:2021-06-02         法院: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范某诉毕某、辽宁绅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范某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范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范某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张浩月 人民陪审员石达妹 人民陪审员周丹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法官助理石盼 书记员刘晶
判决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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