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东与杜文峰、徐州东鼎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481民初2110号
判决日期:2021-06-02
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向东诉被告杜文峰、徐州东鼎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陈向东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徐州东鼎运输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向东撤回对被告徐州东鼎运输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宋倩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曹娟
书记员单宇翔
判决日期
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