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兴富与李铭光、刘德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302民初3831号
判决日期:2021-06-02
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麻兴富诉被告李铭光、刘德贸、山东万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2021年3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麻兴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4元减半收取202元,由原告麻兴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建光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崔磊
判决日期
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