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沙城赵宏刚建筑器械租赁站与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730民初252号
判决日期:2021-06-01
法院:怀来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怀来县沙城赵宏刚建筑器械租赁站与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原告怀来县沙城赵宏刚建筑器械租赁站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怀来县沙城赵宏刚建筑器械租赁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1123元,由原告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春景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杨澜
判决日期
2021-06-01